中国消费者报郑州讯(记者耿记安)日前,无证伪造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法对漯河市漯湾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卤制猪头肉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使用食品使用伪造冒用厂名厂址、冒用生产许可证外包装箱的包装被罚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外包装箱40个、没收特级猪头肉156件、河南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漯湾罚款19.9万元的有限行政处罚。
日前,公司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根据线索依法对漯河市漯湾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无证伪造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使用食品情况下,购进生猪头肉,冒用经过加工处理制成非即食的包装被罚特级猪头肉食品199件进行销售,销售金额4000元。河南经查,漯湾上述食品外包装箱标注为伪造冒用其厂名厂址、有限食品生产许可证,系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卤制猪头肉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12月26日,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和《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的“黑作坊”,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赵英男铁路部门实施重点旅客运输服务新规则
安全生产|陕西咸阳:以“硬作风”夯实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硬保障”
新增40条!广东已建成141条自然教育径
首批“食在广州”星级餐厅、品牌产品公布
北京发放以旧换新补贴 26类商品单件最高补贴1000元
福建开展寒假期间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
江西开展春节期间民生计量监督检查 严厉打击“缺斤短两”
佛冈县:“树”字赋能,共创绿美
宿州:花卉市场春意浓
防范家庭旅馆消费风险 挑选民宿有“秘籍”
红枣色素对高脂饮食小鼠的降血脂作用(二)
江西瑞昌:加强农资监管 全力护航春耕